现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8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至:505792094@qq.com;
2.传真至:0571-89892119;
3.寄送至:杭州市文二路28号省建科院大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邮编:310025,电话:0571-89892140。
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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