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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发布于:2011/2/15 0:00:00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1〕7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O一一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25日至2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海品茶网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3月9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海品茶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3月22日至24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海品茶网的“办事指南”栏目)。
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海品茶网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进行采集(操作说明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海品茶网的“办事指南”),并将其电子版于3月31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4月8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22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政府所在地。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会同建设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4月21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4月29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6月23日派专人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6月28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挥班子,并于6月20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2.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 日
 
 
 
 
 
 
 
 
主题词:人力社保  执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各市建委(建设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1年1月27日印发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1月 27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3月9日至23日
网络报名
3月22日至24日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3月31日前
各市采集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序号数据并以电子版上报省人考办
4月8日至17日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4月21日前
省下发各市考生报名信息
4月29日前
各市上报试卷订单
6月10日前
各市上报考场数据和考场地址
6月20日前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6月22日至24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6月23日
各市到省人考办领取试卷
6月25日至26日
考试
6月28日前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人考办
有关部门核准考试成绩后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3: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试卷名称
报考人数
考点数
试卷数量
30份袋
25份袋
5份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市(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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