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与收入
1.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
2.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工程或经济序列高级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2项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技术工作。
3.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6人。
4.工程序列的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工程序列的中高级职称人员中,土木工程、地质、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齐全。
5.建筑机械专业技师不少于10人。
三、企业技术管理
近五年应用过省部级以上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具有本专业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1项。
四、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房屋建筑,或高度超过100米构筑物,或地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2.深度超过15米的软弱地基处理;
3.单桩承受荷载在6000千牛以上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1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5.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地基与基础工程2个。
二级资质标准:
一 、企业资产与收入
1.注册资本800万元以上。
2.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2项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技术工作。
3.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4.工程序列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土木工程、地质、岩土、机械等专业齐全。
5.建筑机械专业技师不少于5人。
三、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房屋建筑,或高度超过50米的构筑物,或地基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2.深度超过10米的软弱地基处理;
3.单桩承受荷载在4000千牛以上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8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5.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本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
3.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4.工程序列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且土木工程、地质、岩土、机械等专业齐全。
5.建筑机械专业技师不少于2人。
6.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累计承担过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注:一级企业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5人以上的,可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业务。
二级企业:可承担中型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小型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