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局),厅(省建管局)各驻外办事处,有关建筑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省政府定于12月19日在杭州召开全省建筑业发展大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出席会议。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回顾总结全省建筑业“十一五”发展情况,表彰命名建筑强市、强县、强企和突出贡献企业家,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于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在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200号)主楼五楼千人会堂召开(8:45前入场完毕),会期半天。请与会人员于12月18日下午到之江饭店报到,其中在杭代表请于12月19日上午8:30前到会堂前报到。
三、参加人员
(一)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建委(建设局、建管局)主任(局长)各1名;
(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局)局长各1名;
(三)省建设厅(省建管局)驻外办事处负责人各1名;省级相关建筑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各1名;省建设投资集团主要负责人1名;
(四)受表彰的“建筑强企”主要负责人各1名;受表彰的突出贡献企业家;
(五)请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负责通知所辖区域2家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不含受表彰的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报名工作总体要求仍按《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发展大会的预通知》(浙建建〔2011〕16号)执行;
(二)根据会议预通知报名情况,不要求各类开发区参会。请各设区市建设部门再次确认报名情况并统一汇总后上报我厅(请注明性别、驾驶员人数、是否住宿);
(三)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受表彰的突出贡献企业家本人参会;受到表彰的“建筑强企”主要负责人同时又是突出贡献企业家的,要求该企业另委派1名企业负责人参会;上述与会代表要求着正装,并于18日下午报到。
(四)会议正式代表住宿统一安排在之江饭店(一般2人1间);驾驶员住宿安排在杭州香园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491号,之江饭店对面),统一安排2人1间,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确定1名会务联系人并参加18日晚上在之江饭店召开的预备会,协助做好会议相关组织工作,同时领取有关奖牌、证书;
(二)请各地(以设区市为单位)、省级相关建筑业协会、厅(局)驻外办事处、省建设投资集团填妥会议回执(详见附件)后,于12月13日前报我厅(联系人:葛鑫钬、邵思茗,电话:0571-85068059、85068056,传真:0571-85164194)。
上述事项如有变动,请以省政府办公厅下周下发的会议通知为准。
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